联系我们

总局网站

中心网站

设为首页

首  页 政策法规 机构介绍 关于考试 注册管理 培训信息 咨询园地 公告信息  书  讯

 

 

 

2010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交费注意事项

 

 

1. 考生在支付考试费前,请按照考试通知的规定核实报考条件。

2. 考生只能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纳考试费。

3. 请务必在电汇单附言栏中写明考生姓名,单位统一交费时请务必写明单位名称和报名人数。

4. 一笔汇款只能开具一张发票,单位统一报名欲按考生人数开具多张发票者需分别汇款。

5. 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先到银行交纳考试费,持银行电汇凭证进行现场报名。

 

返回首页